长沙的张先生坐在客厅沙发上,左手搭在腿上,指尖轻轻蹭着病历本的边角——这本写满诊断的本子,是他和保险公司“掰扯”的全部依据。今年3月突发脑溢血后,他的生活彻底变了样:左侧肢体偏瘫,穿衣服要老伴帮着拽袖子,吃饭时左手拿不稳筷子,洗澡得扶着墙才敢站。可当他拿着这些病历去合众人寿申请重疾理赔时,换来的却是一张“不予受理通知书”。
“我交了10年保费,就盼着万一出事能有个兜底。”张先生翻着2015年签的保险合同,手指停在“脑中风后遗症”条款上,“合同写得明明白白,‘无法独立完成六项基本生活活动中的三项或三项以上’就能赔。我现在穿衣、洗澡、吃饭都要帮忙,这不就是符合条件吗?”
但保险公司的解释,让他的“理直气壮”打了折。合众人寿湖南分公司负责人拿出合同,指着条款里的“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”几个字说:“您的情况是‘需要中等辅助’,不是‘完全丧失’。右边的手脚是正常的,左边肌力评级是4级——意思是能发力,只是比正常人慢一点。比如穿衣服,您自己能套上袖子,只是需要人帮着拽一下,这不算‘无法独立完成’。”
这话像块石头砸在张先生胸口。他掏出株洲市中心医院的康复记录,上面写着“左手精细动作无法完成,如持物、系纽扣需辅助”:“我连杯子都拿不稳,洗澡要扶着墙,这还不算没法自己来?”负责人却坚持,条款里的“完全丧失”是硬标准:“如果您觉得不服,可以去做司法鉴定。要是鉴定结果说您达到了‘完全丧失自主生活能力’,我们绝对不会赖账。”
从保险公司出来,张先生沿着街边走了半小时。秋风吹得他左边肩膀发疼,他摸着手腕上的康复支具,语气里带着倔强:“我准备打官司。”他说,自己不是要“闹”,就是想弄明白——“交了10年的保费,到底是‘条款细节’重要,还是投保人的实际困难重要?”
张先生已经联系了律师,打算通过法律途径确认自己是否符合理赔条件。这场“条款里的拉锯战”,或许要等法院判决才能有结果,但对很多买过重疾险的人来说,这件事早超出了个案本身:当“需要辅助”遇上“完全丧失”,保险的“兜底”到底该怎么落地?
(文中张先生为化名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