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脚痛请假当天走了1.6万步?这假肯定是泡的!”江苏一家公司凭这句话开除了员工小陈,没想到最后赔了11万多——到底是员工耍滑,还是公司太武断?

事情得从2019年的那场“腰伤”说起。小陈是当地卷簧厂的老工人,2月22日周五上班时,搬原料不小心扭了腰,当天就去医院拍了片,诊断“腰扭伤”。周一(2月25日)他把病假单拍给人事,顺利批了假;3月6日腰又疼得直不起来,再去医院开假条,还是给过了。直到3月18日,小陈中午突然扶着墙找生产经理:“脚疼得站不住,得去医院。”随后发了“右足疼痛建议休息一周”的诊断书——这次,公司的态度变了。

3月19日,人事发消息:“明天把病假单、病历原件带过来,要核对。”小陈照做了,3月20日一早抱着病历去厂区,却被保安拦在门口:“没接到通知,不让进。”他给人事发消息,没回复;打电话,没人接。更意外的是,4月3收到了开除通知:“故意以病假为由取休假,属旷工。”

公司的“实锤”就两个:3月18日的监控(小陈7点52分跑步进厂区)和微信运动记录(当日步数16949步)。“脚痛还能跑?走这么多步,明显没病!”人事经理说。但小陈觉得冤:“我那天是怕迟到,扶着腰踮着脚跑的;去医院要挂号、拿药、找医生,走得多是没办法——脚痛不是不能走,是走一步疼一下。”他掏出了后续的诊断书:3月25日医院确诊“右足跟骨骨刺”,医生写着“建议休息三天”。

仲裁委先给了说法:公司违法,赔118779元。公司不服,告到法院。法官的判决掷地有声:“小陈的病假有医院诊断证明、检查报告支撑,微信步数和监控画面不能否定‘腰扭伤’‘跟骨骨刺’的客观事实。”更关键的是,公司要求小陈提交原件,却拦着不让进厂区,“等于剥夺了人家履行流程的机会”。

这事传到网上,网友们吵开了。有打工人共鸣:“我上次颈椎病犯了,为了赶项目走了1.8万步,是不是也该被开除?”有HR说:“要原件是流程,但得给人家提交的机会啊!”还有人调侃:“以后请假得带‘疼痛记录仪’了——不然步数多了算‘装病’。”

其实,这事儿戳中了很多人的“请假痛点”:打工人怕“请假被疑”,公司怕“有人装病”,但边界到底在哪?法院的判决给了答案——比起“主观猜测”,法律更认“客观依据”。就像小陈说的:“疼在身上,不是步数能算出来的。”

公司赔了钱,小陈也重新找了工作。但这件事留下的问号,还在很多人心里晃:下次请假,你会不会先翻一下微信步数?会不会担心“步数太多”变成“请假的罪证”?

或许,比起查步数,更该有的是“共情”——毕竟,打工人的病,从来不是“数字游戏”。

员工脚痛请假因步数超1.6万被开除